綠能制度不友善,太陽能產業協會盼法規更有彈性避免三輸

新聞來源:綠能制度不友善,太陽能產業協會盼法規更有彈性避免三輸

圖片來源:太陽光電產業協會
再生能源發展與電力供需息息相關,按照政府 2025 年電力分配規畫,20% 為再生能源、 30% 燃煤發電與 50% 燃氣發電,聯合再生能源董事長洪傳獻表示,若再生能源無法達標,就會有火電是否要再開、核能是否要重啟等難題。
然而農委會 7月 7 日發布新規將會衝擊太陽能目標,為避免農地濫種電,以往由地方政府審查的 2 到 30 公頃農地變更,未來將由農委會把關,2 公頃以下的山坡地範圍及一般農業用地,除了被自然地形或其他非農業用地包圍、夾雜之零星農業用地得變更使用外,一律不予同意變更。
這也被太陽能業者稱為「七七事變」,引起諸多討論。針對農委會回函,2025 年漁電型太陽能仍可達 4GW,農業設施、農糧設施、水產設施屋頂太陽能可達 3GW,洪傳獻表示過於樂觀,漁光太陽能受限養魚業者意願與饋線等,只能達到 1GW 或是 1.5GW,而屋頂型太陽能可行性確實高,但也差不多剩下 0.5GW 到 1GW 的能量,並不是所有屋頂或是養殖漁業都可以發展太陽能,若法規不變、無彈性,2025 年目標實現率不到二分之一,頂多裝置 8-10GW 太陽能。
同時洪傳獻也重申,太陽能產業界並沒有要砍樹重電與廢農,主要是用不利耕作的土地發展太陽能,或是以相互搭配的模式發展綠能,若 2025 年無法達標,可能會面臨能源政策失敗、電力分配出問題、產業危機三輸局面。
中美晶董事長徐秀蘭表示,業者也會盡量做漁光型與屋頂型太陽能,但是這很難達到 20GW,需要專用土地政策與專屬整合機構。目前國際上也有 250 多家的企業加入 RE100 再生能源倡議組織,這些廠商都已經承諾要在時間內達成 100% 使用再生能源,進而促進產業供應鏈也用綠電,對於台廠來說,再生能源重要性不言可喻。
同時業者在記者會也提到,針對政府發布出流管制、海管法等新規,樂觀其成卻也希望能給予一定的寬限期,給業界足夠的應對時間,新規一出內部報酬率(IRR)就需要重算,也盼提供躉購費率延期的方式,避免整個投資案的財務影響造成商務糾紛,茂迪總經理葉正賢表示,政府程序太多導致時程過慢,政府應該由單一個行政主管,設置單一窗口,並設定一個審查時間,時間內沒表示意見就視同同意。
依政府目標,今年底應累積達到 6.5GW,亦即今年要達成 2.3GW,但農委會新規推出後,就 TrendForce 旗下綠能研究處估算,實際達成量只剩 1-1.2GW,而今年上半年也僅裝置 562MW,若全年要拚 2.2GW,意謂著必需拚 1.8GW 的安裝進度,今年難完成目標。